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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魯網濟南3月4日訊 4日上午,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與相關負責人做客《陽光政務熱線》,就社會熱點問題與廣大網友聽眾在線交流。
謝峰披露,針對非法傾倒和處置危險廢物行為,今年我省將重點采取以下措施:
第一,加大對危廢領域違法行為的監管和查處。以新環保法實施為契機,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環境監管,組織開展危廢處置轉移等的環保專項行動,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查實的違法行為依照新環保法和“兩高”司法解釋,對于非法排放、傾倒、處置3噸以上危廢的,以嚴重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第二,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規劃,加快推進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。督促各市對轄區內的危廢產生情況進行進一步摸底調查,對產廢較大的市和縣,提出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要求,逐步提高全省處置能力,力爭實現一個市至少配套一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。
第三,強化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監管。其中要嚴格落實轉移聯單制度。嚴格規范聯單填寫,防止違法傾倒等環境違法行為。加強區域聯動,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。運用科技手段開展精細化管理,.要求運輸企業在車輛上安裝專門的衛星定位系統,記錄此運輸車輛全程的轉移軌跡。產廢企業要跟蹤監控,防止偷倒行為,并對運行軌跡電子資料長期保存。運到目的地后,要有接收單位蓋章、接收人簽字。接收單位應開具進門證、過磅單、接收證明等。
第四,加大危險廢物信息公開力度。各級環保部門要根據信息公開制度,大力推行危廢規范化管理信息公開,充分利用報刊、廣播電視、網絡等各類媒體,大力宣傳我省危險廢物管理、利用和處置等方面的做法,宣傳先進典型,及時曝光違法行為。支持鼓勵群眾舉報各類危險廢物違法行為,引導全社會對危險廢物違法行為進行監督。
第五,強化問責機制。對環評機構和審批機關在有關危險廢物環評上的失職行為,妨礙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的,依法追究相應責任。對于偽造、轉讓危廢許可證,以及無證經營、超種類經營、聯單造假、數據信息造假等違法行為,依法依規追究行政責任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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